jun58 寫:熾羽絃 我告訴你,沒有人想要走法律途徑,勞心勞身又浪費時間
大家為何這麼火,全因為你的態度,我只希望你能勇敢面對這件事情
人非聖賢,孰能無錯,只要你願意說明事件原委
若有犯錯就認錯道歉並將貨款退還給眾網兄
我們也不會向你要求任何額外賠償
其實就這麼簡單,偏你敬酒不吃吃罰酒
你越躲,我們就只好靠警方將你揪出
要抓你太簡單了,希望你三日之內用自己的身分發表回應
讓我們看見你的"誠意"
否則大家就"船無溝,水無流"哈哈哈...
soso1fish 寫:小弟是路人但是觀察這個事件很久了
說一句不中聽的
zxc172628是織同學的機率還滿大的
一個大學生的姑姑要會上網還會收發pm的機率有多高?
感覺上就只是被逼到了絕境所以不得不出來花錢消災
可是不想道歉所以另外開帳號
如果真如之前大大所說的很常打網咖
那開帳號上來道歉有那麼難嗎
一點愚見
如有錯誤請當放屁就好Orz
紅色那句我欣賞...烏龍茶 寫:不要說"大家"都不想走法律途徑.
"我很想".今天會再去一趟警局
我比較衝動.比較沒受過社會大學的薰陶.比較笨.比較不怕事.必較沒有大仁大量的胸懷.我是真小人不是偽君子.但還是呼籲大家不要有觀望苟且的心態
如電光大大說的.大家都以為會有人出頭.不過很可惜.沒人出頭
只有一堆的巨砲and"最後還是得採法律途徑"這句話!
言不中聽.還請海涵
PayHome 寫:nettyu 寫:您應該要求精神賠償
不可以姑息養奸
我有寫這是目前我要求的和解條件,
如果拒絕接受或是不理會,
我會一筆一筆加上去。
bryan.tw 寫:PayHome兄,
原希望大家能有一致性的做法,
但看來大要的要求不可能統一,
所以還是各自提出自己的條件。
我已經PM了我的要求,
就看所謂"熾姑姑"怎回應。
Barlog 寫:whydan 寫:建議如果有人不怕辛苦,願意出面的話,其他受害人可以寫委託書,採集體訴訟
想當初我們也是這樣搞啟亨滴
不要怕上法院,今天是你們被騙,有人"應該"要比你們更怕上法院
雖然是不想走到這一步啦
不過問一下 集體訴訟的話
真的要開庭的話是到哪開庭
是被告要到各地開 還是選個地方大家去
bryan.tw 寫:PayHome兄,
原希望大家能有一致性的做法,
但看來大要的要求不可能統一,
所以還是各自提出自己的條件。
我已經PM了我的要求,
就看所謂"熾姑姑"怎回應。
bogyrok 寫:現在還沒收到"代理人"的回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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