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vid Lin先生请看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1:43 am
由 peng7788
我并没有挑衅的意思,请您不要误会,我只是认为那在国内是不违法的。
世人笑我太疯颠,我笑世人看不穿。
由 阿毛 於 02/23/2002 03:13:13 修改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2:13 am
由 David Lin
有些東西不方便說,咱是指著和尚罵禿驢-明白嗎:D
國內郵購的法令如下:
1.目前僅在上海一地,有外商獨資的郵購公司存在,此為外經委特批,別無它號.且註冊資本額要有1000萬美元,在原國家營業有3年以上歷史者方可.
2.國民要合法進行郵購業務,必要有工商發給的'郵購營業野i證'
3.自2000年來,珠江三角洲地區假郵購,真詐財案件不斷,當局下令嚴打,更凍結上述証照的發放,一概不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2:22 am
由 andy236
....
原本只想弄條活水去捐給希望工程,但看路得繞著走方行,我這陣問得一肚大便,卻給你踩著了,別見怪.
David Lin兄
辛苦了:)
但是對的事還是應該作,祝你一切順利:)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宇宙最窮的電腦軟體人:eeh:還是多聽聽好音樂吧:)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2:34 am
由 David Lin
阿毛你這是那壺不開提那壺~
那天我因在內地網上賣東西被捉走私漏稅,定找你報仇.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9:14 am
由 fredpeng
以上全都是開玩笑,
David 不要罵我喔。
[quote]
靠,從前打打殺殺電影中 (李小龍等),
最壞的人就是 '買辦',到了今日這字
變成非常具負面意義的辭,居然還沿用。
靠!
[quote]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8:17 pm
由 平衡
7788,看了你发的主提,忙注册赶来,阿毛也到耳放论谈来过,林先生也是熟人,过来凑凑热闹。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8:45 pm
由 阿毛
嗚
沒事沒事
你找人捐錢給祖國ㄝ
好人有好報:)
歡迎平衡老兄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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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響跟劇場,都是一種虛擬性的真實:P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9:25 pm
由 平衡
有的字打上了,怎丰X不来?
也欢迎台湾同行来www.jddsy.com/耳机放大器LT。
發表於 :
週日 1月 06, 2002 9:35 pm
由 阿毛
轉碼
peng7788:我並沒有挑釁的意思,請您不要誤會,我只是認爲那在國內是不違法的。
平衡:7788,看了你發的主提,忙註冊趕來,阿毛也到耳放論談來過,林先生也是熟人,過來湊湊熱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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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響跟劇場,都是一種虛擬性的真實:P